近日,建投雄安公司取得雄安新區稅務局自成立以來出具的首份《國家稅務總局河北雄安新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稅收事先裁定意見告知函》,明確了公司開發項目“先租后賣”相關業務的稅務處理方法,為公司創新銷售模式、不斷提高去化率提供了有效助力。
在前期準備工作中,建投雄安公司持續與新區稅務局進行溝通對接,多次開展現場調研座談,雙方就業務模式與政策適用等進行了充分交流。因準備工作充分,從提出申請到收到稅收事先裁定意見告知函僅用了一周時間,為公司合法合規開展業務和未來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據。
稅收事先裁定是稅務部門為大企業提供的一項事前防范涉稅風險服務,主要是對企業未來可預期的復雜涉稅事項適用的稅收政策給予正式答復,提高大企業稅務處理確定性。針對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來城項目商業類建筑面積占比較大,面臨較大的去化壓力;客戶因自身情況在房產購置、租用等方面存在差異化需求等問題,建投雄安公司積極創新先租后賣、以租代售等業務模式,為客戶提供多種置業選擇,與客戶實現雙贏。
(河北建投雄安公司 張子文供稿)